原标题:关于纪元同志被取消拟聘资格一事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纪元同志被取消拟聘资格一事引起社会关注。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规,及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经调查认定,招聘单位市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办)及其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在资格初审和复审阶段把关不严,对纪元同志所学专业未能严格履行资格审核职责,导致纪元同志在专业不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16上半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的情况下参加了笔试和面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和查纠不及时、不到位,履行纠错职责滞后,未履行告知义务。上述部门(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失职行为。根据责任认定,我市已于2017年6月作出以下处理:
1、责令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对负有责任的7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市城乡建设局分管房屋征收办工作的副调研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兼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等两名副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市城乡建设局人教处处长行政记过处分,人教处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的科员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人事工作岗位;给予市房屋征收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行政记过处分,党政科科长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给予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具体负责监督审核工作的主任科员行政记过处分。
3、责成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向纪元同志赔礼道歉。2018年2月23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纪元同志诉市人社局人事招录行政决定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我们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办事。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行政水平,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纪元同志的其他诉求,我市将依法依规处理。
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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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硕士因专业不符遭拒录”案宣判,原告父亲质疑“和稀泥”
一度引起媒体持续关注的“徐州硕士因专业不符遭拒录”案,昨天(23号)下午在一审法院——江苏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确认被告徐州市人社局在2016年上半年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取消原告纪元聘用资格行为违法,驳回原告纪元的其他诉讼请求。在庭审后的新闻媒体通气会上,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还回应了外界质疑。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文学硕士纪元,报考了当地的一家事业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均名列第一,但在录用结果公示前,她得到通知,因专业不符,录用资格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
徐州市人社局认为,纪元的专业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不是“中国语言文学”,差一个字都不行。纪元及家属将徐州人社局等招录单位告上法庭。纪元及家属的诉讼请求是,判徐州人社局对原告的裁定程序违法,判定恢复原告的录用资格。
图片来源:央广网
但一审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徐州人社局取消原告纪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明确,但程序违法。
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
认定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纪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明确,但程序违法。判决确认徐州人社局取消纪元聘用资格行为违法,驳回纪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媒体通气会上,还回应了外界对案件超期审理、原告被告双方是否接受过调解等外界质疑。
关于审理时间较长的问题,法院新闻发言人回应称:
这个案件确实审理时间较长,主要原因四点,一是,案件事实复杂,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疑难,我院多次向有关部门补充调查相关情况,听取专门意见。第二,原被告均表达了调解的愿意,方案也反复协商,原告在起诉之初未能准确表达诉讼请求,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相继追加了多个第三人参加诉讼。